关于对防治流感药械监管和全运会药品安全及兴奋剂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潍食药监市函【2009】10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目前,我省已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5月13日,省政府启动了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当前又正值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紧张有序开展阶段,为切实做好防治流感药械和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局将于近期组织对各市的防治流感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和监管情况,以及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和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市局为迎接好这次督查工作,同时对各县市区局(分局)的前段工作开展情况也一并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和范围:对防治流感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情况及十一运食品药品安全和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每县(市、区)抽查1~2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家药品批发企业,4家零售药店。
二、督查方式:一是听取县市区局(分局)的工作汇报;二是查看有关资料和档案;三是现场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请各县市区局(分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并将前段工作情况于5月26日前报市局市场监督科,同时报电子版至Email:8795276@163.com。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