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市药检所,市局各科室队:
根据潍坊市纪委、市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征集评比展览展演活动的通知》(潍纪发[2009]16号)要求,经研究,市局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内容要求
作品要宣传廉政理念、弘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新风正气,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以及涌现出来的勤廉典型。作品内容要丰富,形式要新颖,富有创新性,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 作品分类
(一)文学类:廉政格言、警句、小说、故事、小说、散文等。
(二)文艺类:廉政歌曲、舞蹈、诗朗诵、小品等。
(三)艺术类:廉政美术、书法、摄影、漫画、广告等。
(四)成果类:廉政图书、画册、音像、电教片等。
三、评比奖励
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选送作品进行筛选、初评,统一报送市纪委,市里成立作品评审组,根据参评作品类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并于9月下旬,举办“潍坊市庆祝建国60周年及廉政书法美术摄影公益广告作品展览”和“‘清风颂’—潍坊市庆祝建国60周年暨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征集评比展览展演活动颁奖晚会”。对评出的优秀作品和成果,在潍坊市廉政教育基地永久保存、长期展示。
各单位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全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尊廉崇洁的良好氛围。
选送作品于8月10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